厂房如何继承?
彭鹏 08-18 浏览次数: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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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俊 个人

    1、如果厂房房产过户到了个人名下,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4、厂房房产没有过户的个人名下,只是有使用权,与死者共同居住的人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但无权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08-1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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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俊 个人

    1、如果厂房房产过户到了个人名下,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4、厂房房产没有过户的个人名下,只是有使用权,与死者共同居住的人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但无权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08-18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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