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厂房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蒋浩泉 12-07 浏览次数: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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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建根 个人

    1、第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3、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a href="http://www.fang.com/juhe/32797/" target="_blank" '="" style="outline: non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line: none; color: rgb(45, 100, 181) !important;">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4、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厂房转租和归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8、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12-0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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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建根 个人

    1、第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3、其他费用;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a href="http://www.fang.com/juhe/32797/" target="_blank" '="" style="outline: non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line: none; color: rgb(45, 100, 181) !important;">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4、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7、厂房转租和归还;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8、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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